安康新聞網訊(通訊員 何春地 童子藝)近日,紫陽縣高灘鎮(zhèn)發(fā)生一起魚販子使用“障眼法”詐騙案件,紫陽公安局高灘派出所迅速出警,面對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賴,民警用傳統(tǒng)的“計算器”計數,剛計數20余分鐘時,兩魚販子便吐露實情,案件成功查破,為企業(yè)挽回損失9000元,兩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,處罰款1000元。
當天,高灘派出所接到紫陽縣明智農林發(fā)展有限公司經理李某報警稱:兩外地魚販子“使詐”騙錢,人還在我這里。高灘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(xiàn)場。經初步調查,重慶籍魚苗販子王某、陳某駕駛小型貨車運輸魚苗抵達紫陽縣明智農林發(fā)展有限公司經營的漁業(yè)養(yǎng)殖基地,向其兜售魚苗,雙方約定價格為一元一條魚苗;在統(tǒng)計數量過程中,陳某、王某采取投放十條大魚,使用一條小魚放入岸邊水桶中計數代表已投放的十條大魚,當大魚投放完成后清點桶內小魚時,仍采取投放九條小魚留一條在桶內的方式計數,此時一條小魚代表一百條大魚;整個計數過程完成后,陳某、王某清點的魚苗數目為12500條,當二人向李明志索要12500元魚款時,長期從事漁業(yè)養(yǎng)殖的李某第一時間從貨車裝載魚苗規(guī)格觀察,這些魚苗絕對沒有上萬條,計數不對,但魚苗已放入養(yǎng)殖池塘,有種“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出”的感覺,便報了警。
對此,民警反復向陳某、王某詢問其投放養(yǎng)殖基地池塘魚苗數,且發(fā)現(xiàn)小型長安車內魚柜根本裝載不下上萬條魚苗,但陳某、王某百般抵賴,堅決承認是12500條。當得知兩魚販子投放的魚苗與養(yǎng)殖基地魚苗不同,且當天投放的漁池之前為空池塘時,民警立即讓明智農林發(fā)展有限公司職工拿來捕魚網兜,現(xiàn)場打撈魚苗,民警用計算器重新計數,在場的陳、王二人面面相覷。20余分鐘過去,剛打撈計數1000余條魚苗時,陳、王二人連忙說,我們錯了,只往魚池子里投放了3500條魚苗。
經進一步詢問得知,陳某和王某在投放魚苗計數過程中,二人相互配合,王某有意遮擋李某及職工視線,陳某使用攜帶的鋁合金鐵片遮擋魚苗,將本應投放至池內的小魚夾帶在手掌內帶回桶中,反復進行,按照上述計算方法多計算了9000條魚苗,以此欲詐騙李某。
陳某、王某采取隱瞞真相的方法,企圖騙取公私財物,雖因財物所有人警覺未遂,但仍屬結伙流竄實施詐騙違法行為。紫陽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陳某、王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1000元。